王一牧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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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诫拒绝了其他一切假神,
第二诫则拒绝了一切对耶和华错误的敬拜方式。你不再侍奉其他假神,
这本是好的,但你也不能随自己的私意和世界流行的方式侍奉真神耶和华。
他们吸纳了各个民族流行的敬拜方式,然后用这个方式去敬拜他们自己的神。他们造了一个像,这个像就很像巴力,就是一个牛。用牛的形象并不意外,在迦南宗教里,巴力神的形象就是一只牛。他们对耶和华的敬拜方式,与敬拜巴力没有两样。他们造了一个耶和华的像,为什么?因为什么所有外邦的宗教都这样!我们对那拯救我们脱离罪恶和死亡的救主的宣讲变成自我治愈、自我形象改善、或者自我道德提升的技巧演说。而他们还口口声声称自己是在敬拜耶和华!我们看到,教会一开始对拜偶像非常的排斥,但是这种现象慢慢变得广泛了,到了第十、十一世纪开始被证明化;到了中世纪晚期,这种偶像敬拜、各种各样雕刻的偶像、耶稣的像、圣徒的像开始变得非常非常多,接下来教会就会进入到偶像敬拜中,接下来就是培养了人民迷信的思想,人们开始对这些圣徒、耶稣的像膜拜,对玛利亚的像进行膜拜。一开始人们并不是这样的,但是慢慢地,他们就进入到偶像敬拜中。今天统计数据告诉我们,有超过半60%自称为基督徒的人,已经接受了新纪元运动等异教思想,例如相信灵性的力量可以附着在树木、高山等自然界物体上(好像万物皆灵),相信轮回,心灵学(psychics),星相学(astrology)等。因此,我们绝对不能忽略第二条诫命的重要性。但是上帝用这事情警告他的百姓:不要想操纵我,你们不听我的诫命,不遵守我的约,还想拿这约柜来控制我,这木盒子我才不在乎。没有耶和华的约柜,只是个木头盒子。没有耶和华的圣殿,就是一堆无用的石头。我们去要区分敬拜的偶像与视觉艺术。第二条诫命禁止的不是任何形象都一律禁止。例如旧约中,会幕和圣殿里有雕刻的形象,约柜上的基路伯,灯台上的花,圣殿墙上也刻着基路伯、棕树和花苞,铜海下面的12头牛,所罗门宝座上刻着狮子(王上10)等等。即使在旧约,上帝允许他的百姓从事艺术创作。会幕的器具和形象是上帝命令建造的,因此很明显不与第二诫矛盾。在圣殿中所使用的雕刻艺术也未被上帝禁止,甚至上帝的祥云临在其上。今天,绘画、雕塑艺术都是合法的。历史上许多宗教画作,特别是文艺复兴时期许多伟大的艺术家留下来的作品,从人文的角度而非从敬拜角度来看,是有着极宝贵价值。我们大可以以艺术的角度去欣赏画作,但绝不能使用这些作为宗教敬拜的工具。